安岳法院法官为安岳县中小学校长普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纪观念,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近日,安岳县人民法院法官应安岳县教师进修学校的邀请,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这一主题,为全县60余名中小学校长作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 本次讲座由我院资深法官刘友超同志主讲。刘友超同志曾在教育战线工作多年,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将以前的教育环境与当前的教育环境进行了比较,从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谈到教师更应学法、守法,崇德,让在座的中小学校长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性;随后,刘友超同志又结合目前学校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教师在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学生心理及行为的欠缺以及教师应如何观察、引导学生走出心理障碍,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在讲课中,刘友超同志结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对教师在教学管理中出现问题时哪些情况下应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说明,引导中小学校长更加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思考如何管理学校,如何对待每一位学生。最后,刘友超同志抛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一是改变“重师能,轻师德”的问题,二是改变“不仅不追求崇高,而且漠视道德底线”的问题,三是加强学法用法,规范师风管理。 刘友超同志的精彩讲课结束后,在座的中小学校长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纷纷邀请安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常到学校为师生们进行法制宣传。(杨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