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安岳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局以“司法大拜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于近日成功执行一起多年未执结的赔偿案件,使申请执行人苏某23年前未得到的赔偿款得以全部兑现,受到了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993年7月23日,苏某在新疆和布克赛尔县被唐某驾驶的杨某所有的G34-00554号柴油机车撞伤,致使苏某右腿膝关节以上缺失,后双方虽达成赔偿协议,但唐某、杨某却一直未赔偿苏某。2007年6月12日,苏某将唐某、杨某二人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给付苏某赔偿款46156元,但二被告迟迟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还玩起了“人间蒸发”的把戏。两年后,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苏某的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
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局迅速作出反应,一方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一方面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司法执行查控系统,查寻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最终,通过利用“网格员”办案模式得知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对其宣传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1月22日,被执行人唐某委托亲友到法院交付全部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吴磊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