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干警整队出发
图为:执法干警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图为:应邀代表通过执行综合系统全程见证执行
27日,记者在乐至县法院获悉,在该院集中强制执行行动的震慑和教育下,被执行人郑某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到位。
为确保“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解决乐至执行难”目标顺利实现,该院决定自4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行攻坚-利剑再出鞘”专项执行活动。经过前期周密部署,调查论证,组织开展了一场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充分运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在全县迅速形成疾风骤雨般的震慑性打击局面。
昨(26)日,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在行动总指挥阳文彬院长的指挥下,兵分三路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天池镇多个居住小区及三星某养鱼场开展强制执行。各行动小组到达执行现场后,通过执行单兵系统向执行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在总指挥下达行动命令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权利义务后,对已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未向本院如实申报财产或采取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的7名“老赖”,作出司法拘留15日和共处罚金5万元的司法决定,督使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7名被执行人在该院已查明证据事实及强制措施的震慑下,现场承认错误,并完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共计金额387.5万元。
此次行动,特别应邀领导该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案件申请人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综合指挥系统进行全程见证。并对该院执行干警在行动过程中展现的优良战斗作风、现场处突能力、人性化执法等执法素养给予高度评价;对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打击“老赖”,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敬仰,促进诚信社会建设,连连点赞。
(唐东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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