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资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会议室,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提供刑事犯罪线索的张某(化名)发放了1000元的现金奖励。此次,市公安局共向提供刑事犯罪线索的四名群众共计发放了1.6万元的奖励。
这是《资阳市人民群众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第二次发放奖励。
此次获奖的四名热心市民中,去年8月4日,市民张先生举报一辆川A牌照的小轿车在建设南路扬子江火锅外撞倒了一个人,又撞倒一辆小驾车,该驾驶员往桥亭子方向跑了,警方根据该线索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去年10月份,市民刘女士(化名)在资阳某市场看见了多年前杀人后潜逃的郑某,立即与警方联系,警方根据该线索将2002年杀人后,潜逃了十四年之久的郑某抓获;今年1月15日凌晨,嫌疑人曾某在宝台镇水厂旁将一对夫妇撞倒后逃逸,警方侦查时向市民发布了嫌疑车辆的信息,热心市民曾某路过一汽修店时发现了该嫌疑车辆,立即拨打警方电话,后经进一步调查,该车辆正是嫌疑人曾某驾驶的车辆,并成功将嫌疑人曾某抓获;今年1月18日13时许,嫌疑人魏某在宝台大道将受害人杨某撞伤后逃逸(该案已做报道,受害人已死亡),驾车路过此处的热心市民周某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跟踪嫌疑车辆,并向警方提供了线索,随后民警将魏某抓获归案。上述四名热心市民的举报对案件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四位市民分别获得1000元、10000元、2000元、3000元的奖励。
2016年6月,该市出台并正式实施了《资阳市人民群众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举报案件适用于暴力恐怖案(事)件、境内外非法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实施破坏、危害公共安全的,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爆炸、放火、投毒、绑架、持枪抢劫、强奸、劫持的,涉黑、涉恶的,抢劫、抢夺、扒窃、盗窃、诈骗的,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或买卖枪支弹药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或制造、加工毒品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药品、医疗器械、农资、假币、假发票及制假售假、传销等刑事犯罪的,其他刑事犯罪的等9大类,举报奖励金额500元-5万元不等。
“撞了人之后不但不停下来施救,还逃跑,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受害人,还有可能伤害到更多的人,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让他跑了,真没想到还获得了奖励……”获奖的周先生说。
“创建平安幸福和谐美丽的资阳,不是警方单打独斗的独角戏表演,而是警民携手共同护卫,欢迎热心市民继续支持公安工作,拨打举报热线电话。”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人民群众对刑事犯罪线索进行举报,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实名举报,也可通过公安机关110举报热线(028-110、028-26559555)、信函(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66号)、传真(028-26755023)等其它有效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曾维香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