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乐至县盛池乡盛泉村胡某与大桥村何某因向他人摆谈一起租住房屋分摊水电费意见不一致发生口角纠纷,双方互不相让,事态愈演愈烈,最终发生肢体抓扯,导致何某左手第4指近节指骨折,接到报警后,盛池乡派出所、司法所和综治办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住事态,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就诊,住院治疗11天花去7300多元医药费,医生建议1年后回医院拆除钢板,那时需预交医疗费用6500元。面对高额的医药费,当事人双方再次发生了争执。
10月31日,盛池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动调解纠纷,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及家人、两村村主任到场进行调和。两家人一见面就争得火热,调解员见这情形双方是根本不可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由于当事人何某和胡某都是五六十岁的人,思想相对固执,于是,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然后分开对双方家里见多识广的子女进行情况分析,提出建议:口角纠纷引起的人身损害,当事人双方都有责任,加上双方也有亲戚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正所谓“和气生财”,调委会建议双方以一切治疗费用按照三七划分责任分摊。经过调委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劝说和分析,最终双方同意了调委会的方案。何某和胡某当场握手言和,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矛盾纠纷在乡政府、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联动调解下,避免了事态继续扩大,最终得到了圆满化解,这是政府、司法和派出所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综合治理民间纠纷的又一次成功案例。
(温亚丽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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