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在乐至县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治乱缓堵”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大队立足工作实际,多形式开展、强势推进城市道路交通违法严管整治行动,努力确保群众出行平安和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开展“违法抢道、占道集中整治行动”。大队进一步完善勤务机制,将警力合理部署到天池城区的帅乡大道、迎宾大道、千业路、民乐路、农经路、南湖路等主要路段和路口,加大交通疏导、分流、指挥力度,并积极依托天池城区的4处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掉头、违法抢行、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六类交通违法进行认真、细致排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整治行动中,共查获“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交通违法行为45起、“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11起。
认真开展“摩托车‘飙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大队“摩托车非法飙车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对辖区摩托车“飙车”情况进行了多次走访,多方了解“飙车”人的车辆来源、家庭情况、个人信息及常去“飙车”的时间、地点,再度完善了摩托车“飙车”整治行动方案,分别在天池城区迎宾大道、帅乡大道、南湖路、千业路和民乐路设置了5个查缉点,在城区中心商业街、文庙沟、南湖公园及陈毅广场开展往返流动巡逻,全面构筑严密管控网络、重拳整治摩托车“飙车”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15起摩托车无牌无证“飙车”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有效解决过去公安交警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工作中“单打独斗”的瓶颈问题,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胡建宏任组长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大队与各派出所构筑管控合力,共同实施以“固定检查”、“延时查处”、“错时勤务”、“流动巡逻”等勤务模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制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行为,并对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格处理。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80余起,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
认真开展“机动车‘违停’、‘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在天池城区机动车“违停”、“噪音污染”突出的帅乡大道、天童大道、民乐路、金穗路、农经路和晶鑫街分别设立了执勤点,着重加大对机动车载物行驶时抛洒载运物、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高声鸣笛,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闯红灯、违规横过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并充分利用天池城区8处高清卡口、4处360度“违停”抓拍系统、公安天网等智能装备及时收集、固定出租车、客车、货车等深夜、清晨时段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域高声鸣笛证据,确保对此类违法行为实施有效、快速查处。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2660余起,成效显著。
认真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天池城区工程运输车多夜间、清晨营运和多集中于城市外围道路营运的实际情况,大队在充分发挥天池城区4处高清卡口、4处360度违停抓拍系统收集和保存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证据的同时,将天池城区二环路、各个建筑工地周边道路和工程运输车许可行驶的线路作为重点管控路段,积极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分别在二环路南湖公园、望城大道Y形路口、天童大道工业园区路段设立3个固定执勤点,在天池城区部署3个流动巡查小组,严查严处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超速、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装载及遗洒、飘散渣土等“蛮驾”违法行为,构筑多部门对工程运输车辆严管严控集中整治氛围,全力预防和遏制涉及工程运输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查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160余起。
(刘丽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