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与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并举行“科研基地”揭牌仪式。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领导,省司法厅领导,省戒毒局领导,资阳市政法委领导,省资阳所领导和民警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在资阳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由省戒毒局副书记、政委王哲主持。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办公室主任沈青,宣读了关于在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科研基地”的决定。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周勇副所长和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兵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双方合作形式、合作期限以及合作内容。双方约定首次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内,每半年举行一至二次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和互访活动;合作课题攻关,共享合作研究成果,并积极推动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在戒毒矫治、艾滋病感染者集中管理治疗等方面的课题可在资阳所先行先试;不定期组织研究人员,就戒毒矫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干警队伍建设、心理矫治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资阳所开展业务培训;酌情选派研究骨干对资阳所理论研究课题提供选题及开题指导,参与资阳所理论研究成果评估活动。资阳所根据现有资源和要求全力支持配合。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周勇,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四川省戒毒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家爱,资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丹,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戒毒工作研究室主任苏利,共同为“科研基地”揭牌。
安家爱局长代表省司法厅诚挚感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领导和资阳市委领导对该所的支持与帮助。他指出,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探索“常青藤”戒毒模式和戒治方法,在病残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彝族戒毒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该所的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工作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被司法部戒毒局列为艾滋病管理工作的培训基地,先后11次在这里举办全国性的培训班。他认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在资阳所建立科研基地,必将有力推进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理论研究工作上新台阶。为此,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调研工作,把握新方向,研究新问题,投入新实践,开创新局面。二要认真落实“治本安全观”。要对现有的管理模式、教育矫治方法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提高教育矫治效果。三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凉山州召开的全省禁毒防艾工作座谈会精神,把握新时代四川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建立健全理论研究的工作机制,对重大课题进行集中攻关,积极推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深入戒毒工作实践,为全国同行提供四川经验。
该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兵对部厅局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对资阳所的关心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并诚挚表态,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蒙以养正 素以守行”的教育矫治理念,在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治疗的“蓝莲花家园”模式、言行异常人员集中管理、戒毒导师、艺术矫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不断推动和促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周勇副所长指出,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科研基地”是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在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建立的首个科研基地。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选择和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科研合作伙伴关系,并在该所建立“科研基地”,是基于该所顺应法治社会发展进程,实践探索总结的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治疗的“蓝莲花家园”模式,理念成熟,经验丰富,理论与实践成果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中得到广泛认可。他认为,多年来,该所不仅戒治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而且善于借力社会优势科研资源,在科学戒治、戒毒医疗、身心康复等方面取得喜人成绩。他希望,通过此次合作,能培养吸纳更多的干警参与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课题研究,取得更加丰硕的科研成果,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书写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篇章。
会后,参会领导对资阳所教育矫治中心,艾滋病戒毒人员学习、生活、训练场地进行了参观指导。途中,周勇副所长,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戒毒工作研究室主任苏利、办公室主任沈青、监狱工作研究室负责人贾晓文、犯罪预防与工作对策研究室负责人张婧一行5人,与资阳所“科研基地”全体成员、民警代表进行了简短交流。双方就下一步的合作方向及课题选项等进行了沟通。
省戒毒局分管副局长罗琳、赵泽勇,局研究室主任彭朝阳,省戒毒局特聘专家安宁,资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丹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刘康君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