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在乐至县司法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该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到“五个坚持”,抓实抓牢调查评估工作,完善“审矫”、“监内监外”对接,今年以来共完成社区矫正调查评估46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严格履行程序。县局根据相关规定,严把程序关口,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形成了接收委托、审查条件、指派人员、走访调查、逐级审批、寄送文书、资料归档等七个程序环节。七个环节前后衔接、环环紧扣、专人专管,杜绝了工作推诿、延迟、拖沓等情况的出现,保障了调查评估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
坚持实地走访调查。县局执法大队调查人员在接到指派后,坚持实地走访调查,深入到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村(居)、工作单位、学校、家庭、居住地派出所,通过访问、约谈、座谈等形式,了解其个性特点、平时表现、邻里关系、犯罪行为评价、社区监管帮扶条件等,形成调查材料,并填写《调查评估表》,及时报送至县局主管股室。
坚持做到逐级审批。调查工作结束后,由司法所、矫正股、局领导进行逐级审批。在审批中,重点审核调查材料是否完备、评估依据是否充分、调查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并根据综合各类材料,围绕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危险性、监管条件等,全面、客观地签署意见,最后制作《调查评估意见书》。
坚持按时完成调查。县局坚持准时、高效、优质完成调查评估工作,自收到《调查评估委托函》之日起十日以内,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并向委托机关提交。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及时告知委托机关,并在三日之内完成;如发现被调查人居住地不属于本区域的,做好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机关并及时退回相关材料,确保调查评估工作和委托机关的裁判工作有效对接。
坚持网上线下及时归档。做到在《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上接收有登记,完成调查有详细资料信息录入;调查书面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入库有记录。
(吴善学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