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高法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乐至县法院迅速对未执结的涉民生“十类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彻底摸清了案件底数,作出了行动部署。12月11日,该院“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开门红”,顺利执结朱某申请执行乐至县某装饰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此案被执行人乐至县某装饰工程公司拒不履行双方于2016年10月达成的调解协议,拖欠申请执行人朱某劳务费37821元,朱某于11月16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利用执行通知、财产申报等时间节点,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循序渐进的向其讲解失信联合惩戒、罚款、拘留及拒执刑事责任的惩戒后果,王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并向朱某支付全部劳务费,朱某收到劳务费后满心欢喜的向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执行工作思路,以“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密切外部联动协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把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办案原则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张磊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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