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岳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金某制造毒品罪一案,该案庭审实况在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新浪网庭审直播和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同步直播。
经查,2017年2月19日,金某驾驶车辆将购买的麻黄素、制毒辅料及制毒工具等运至其在安岳县华严镇双电村3组的老家,后将上述物品搬至邻居杨某家制造毒品。同年2月24日凌晨5时许,公安机关将金某抓获,并在杨某家查获其制造出的毒品。经称量、鉴定,在杨某家查获的三处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重量分别为4.0千克、5.1千克、11.35千克,共计20.45千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40.40%、40.47%、40.76%。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权利,被告人金某对制造毒品的行为予以了供认。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唐健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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