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人民警察的眼睛,人们心里就会有这样的感觉:睫眉下一双大眼睛明亮又闪烁,炯炯有神的目光,明察秋毫的眼神,使人望而生畏,罪犯胆颤心惊。
我们的人民警察,无论是国家安全、海关或缉私干警,还是公安、检察、司法、监狱干警,他们大多数都具备这种超常能力。他们在侦破案件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检查时不放过任何细节,审讯时目光炯炯,监管时目不转睛,在判断罪与非罪,守法和违法之间闪烁着超常的智慧;通过从对方眼睛里明察秋毫,看透其心理,领悟到第六感觉,并凭此,从对方的眼睛里找到破绽,使罪犯不敢对视,内心露出不安和焦急,从中破译或破解了犯罪嫌疑人的内心秘密,进一步循序渐进了解和判断掌握案情的起因、过程等有关细节,找到有实证据,让有关事实旁证有效连接,让“哑巴”开口说话,为侦破、还原事实助力!终究让真相大白。
人们常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口,要通过眼睛看问题。而这种能看问题、善观察、辨别是非的敏锐的眼睛,及其能力,来源于平时的博学杂闻,不断的知识积累,并能够辩证唯物、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分析,唯心知道和了解对方心理;并通过扎实的逻辑思维和不脱离现实的分析、判断和推理(演),并用证据和事实证明或验证其结果(方向)正确,他的观察、判断能力才真正精准正确发挥(应有水准),他才会有一双被人称颂、赞扬的眼睛。
作为预备(学习)或在职的司法工作者(干警),更应珍惜现在美好的学习和锻炼时光,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和积累,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对事物进行科学严谨地分析和严密的逻辑与现实判断及推理,并亲临其境到现场进行细微的观察、勘验,去寻找感觉,寻找证据,用证据去品味、体验证实感觉的虚实真伪,使自己的思维更加清晰敏捷,分析判断正确;这也是在练就一双目光炯炯、能洞察是非的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