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郑某诉何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在安岳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庭审全程进行网络和微博直播,整个庭审活动公开、透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郑某与何某于今年2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女何某某一周岁内由母亲郑某抚养,父亲何某按月给付抚养费,一周岁后由父亲何某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在何某某将满一周岁时,郑某不愿意放弃抚养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承办法官特意将开庭时间定在了孩子一周岁的生日当天。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分歧很大,争议僵持不下。为促成案件和解,休庭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释法析理,并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放下矛盾。承办法官的肺腑之言打动了原、被告,双方为维护孩子的利益作出让步并形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以一份调解书给予了孩子特殊的生日祝福。
案件无大小,家事无小事,镇子法庭在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努力在家事案件中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不断探索家事审判改革的新路径。
(杨健 王刚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