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在资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执检局编撰选送的《罪犯明国亮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件》在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制办组织的2017年法治典型案例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2014年5月14日,罪犯明国亮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因明国亮系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两年多来一直未收监执行。在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安岳县院针对罪犯明国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向安岳县法院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明国亮所在乡镇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明国亮的未成年子女监护问题得以落实,明国亮于2016年11月7日被依法收监执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权威和人性化执法的统一。
2018年,该局将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朱江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