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在安岳县法院获悉,在新年的第五个工作日,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已结案5件,其中尤以黄某某等人起诉的一组关联案件(3件)的成功调解最具代表性,为今后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
2016年12月12日,付某驾驶牵引车牵引半挂车向永清镇行至某弯道时,该车跨越公路中心实线超越杨某的轿车,与避险时驶入对向车道的蒙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蒙某及拖拉机车内人员黄某、黄某某受伤。交警认定付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蒙某和杨某共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付某驾驶的牵引车挂靠于广汉市时代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该车在中华保险成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其半挂车挂靠于成都云鼎物流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该公司为该车在锦城支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险。杨某所有的轿车在平安财险阿克苏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因受害人一直无法获得应有赔偿,黄某、黄某某、蒙某(也是二黄案件的被告)分别将付某、杨某、两家挂靠公司及三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共计索赔近40万元。
由于该三案所涉当事人较多,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屡次被退回,网上查询也未能找到两家挂靠公司的相关信息,承办人员前往公司所在地找寻亦无结果。元旦节刚过,承办法官转换思路,集中精力通过电话、微信反复与三家保险公司沟通,耐心讨论案情和责任承担等问题,最终与当事人达成共识,原告撤回对两家挂靠公司的起诉,由三家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直接承担责任,各保险公司马上委托资阳分公司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尤其是怀孕5个月书记员在坚持长时间记录的工作状态下,还耐心细致帮忙进行复杂的金额核算。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这起当事人较多、案情及责任划分复杂、矛盾突出的关联案件终于克服程序上的障碍,实现了快审快结,达成了一致协议,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好评。
目前,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审判团队,正以饱满的热情迎接2018年工作,也必将以踏实的工作作风面对未来所有挑战。
(唐永卫 唐婷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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