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在乐至县司法局获悉,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经历了八年的成长进步。八年来,受理纠纷108件,调解成功率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方法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也没有越级上访或缠访、伤医事件的发生。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八年的经营,汇成“六个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是保证。自该县医调委成立后,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省、市、县领导多次亲临指导,司法局、法院、卫计局每年召开工作联席会。领导的关系,各单位大量的协调工作为顺利开展医调起到了保证作用。
二是多方联动是关键。当医疗双方申请调解时,将双方召集到一起,搭建一个协商解决的平台,特别是遇到疑难纠纷,往往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综治、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多部门参与,这就需要多交流,多沟通确保每件纠纷的成功化解。
三是完善制度是基础。县司法局在指导医调委成立的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另外搭建了三个工作平台:一是搭建了组织指挥平台,成立乐至县医疗纠纷人员调解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二是搭建了专业支撑平台,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学咨询委员会和医学咨询委员会两个专业咨询机构。三是搭建阵地平台,县司法局协调卫计局落实了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同时,各项工作制度上墙,档案完备,卷宗规范。
四是组织培训交流提升。省、市、县司法局多次组织医调委调解员参加培训或者交流。通过培训交流明显提高了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是不断总结上台阶。医调委用过八年的工作开展,从日常调解中总结出“医疗纠纷调处十法”。不仅鼓舞了医调委工作的积极性,对全县其他行业的调解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
六是评星定级争创品牌。该县医调委目前被评为四星级调委会。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一个,一级调解员一名。医调委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
(江高原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