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在资阳市检察院获悉,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制办对2017年获奖法治典型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该院被表彰为2017年法治典型案例优秀组织单位,编撰选送的案例《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罪犯明国亮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件》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2017年,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法治建设问题导向,紧扣“五个关键”,深入挖掘法治内涵、深度提炼法治经验,梳理总结出一批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和公开性的典型案例和实践成果报送依法治市办,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8年,该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取得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检察机关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雪梅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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