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在乐至县司法局获悉,该局注重“一个坚持,两个明确”,着力加强全县社区矫正督查工作,实现社区矫正督查常态化。
该局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力度,坚持每月到25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例行检查和不定时抽查。通过查集中教育、查工作档案、查信息平台、查走访情况和抽查社区服刑人员的“五查”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司法所负责人签字确认,限期限时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社区矫正工作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明确社区矫正督查工作重点,梳理督查内容,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督查内容包括各司法所是否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报告、每月参加8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每季度对矫正人员进行实地走访等日常管理;矫正档案中,社区矫正责任书及矫正小组成员是否规范真实;矫正方案中,对社区服刑人员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有效;社区服刑人员总结、期满鉴定、解除矫正宣告笔录等是否一应俱全。督查重点主要针对手机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用。在手机定位工作开展中,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要做到应安尽安,对未安装的要报备加强日常管理;对已安装的要做到每天必登陆手机定位系统,确保在线率100%,及时对离线、越界、人机分离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不服从管理,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对符合收监条件坚决收监。今年以来共实施警告处分23人次,收监执行9人,维护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督查组发现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履职尽责、不按照督查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的,报请县局对司法所或个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不组织查找不上报的,因监管不力出现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等严重情况,依法依规报请相关部门给予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长期保持警钟长鸣,增强了执法队伍职责意识。
(吴善学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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